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晋城市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资讯>省市要闻

我省启动省级非遗保护资金申报工作 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发布时间:2026-10-16      信息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近日,省文旅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扶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通知》明确,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经费,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保护计划编制、开展传承和实践活动、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等支出;二是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的支出;三是重点支持传统工艺振兴类省级非遗项目开展调查和档案整理、实物资料征集和保存等,支持依托省级非遗项目的非遗工坊开展展示、宣传等,强化文旅深度融合,支持省级非遗项目进景区开展宣传、展示、展演等,支持省级非遗项目开展数字化建设等。

在申报条件上,项目保护补助的申报主体须为经省文旅厅认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且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传承人补助的对象限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者 栗美霞)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泽州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泽州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承办

晋ICP备18003907号-1 晋公网安备 14052502000840号 网站标识码:1405250013

建议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 / 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