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日前对2025年参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市县进行集中评审,我市凭借优异的绩效考核成绩和综合表现,再次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得奖补资金2435万元。
近年来,我市立足于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发展环境,着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强财金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尤其是2024年我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集中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308亿元,增速连续4年超20%;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43%,同比下降10.76%;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责任余额达50.44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区域发展需求,聚焦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及担保服务优化等重点工作,精准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深化财金联动,协同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率,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巩固现有成果,促进全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牛前进 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