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韶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雪山、庞培芳、贺爱军出席会议,副县长李斌、贾毅兵、安建峰,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林列席会议。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际出席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县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了市八届人大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期间,还组织召开了联组会议,围绕全县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张韶华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张韶华要求,要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化“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和群众普法,提升干部法治履职能力;要聚焦关键环节攻坚,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氛围。要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分类监管,推动国企改革、行政资产共享,做好监督问效,守护好全县人民共同财富。要压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健全交办、督办等机制,加强代表沟通协商,推动建议成果转化,对重大问题限期落实并适时“回头看”,确保办理取得实效。要凝聚执行工作治理合力,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畅通信息共享,强化失信惩戒,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法治环境。
张韶华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尽快进入角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担当实干、积极作为,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