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泽州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属于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全县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规划和领导全县公安局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全县公安工作。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工作,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和重大灾害事故。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车辆管理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单位内部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泽州县公安局下属县交警队和县看守所为独立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基本情况
泽州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刑侦大队等25个科室,直属机构有巴公分局、金村派出所、北石店派出所等17个派出所,财务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县交警大队和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泽州县公安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170.2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70.22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91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24万元。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14170.22万元, 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479.0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辅警薪酬以及公安项目支出。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2918.03万元, 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479.0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辅警薪酬以及公安项目支出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泽州县公安局(乡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70.22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99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56.71万元、津贴补贴2239.04万元、奖金133.63万元、绩效工资22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8.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6.27万元、其他医疗保险缴费9.76万元、住房公积金457.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3.64万元。
公用经费133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9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取暖费120万元、维修费135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3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
四、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泽州县公安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相比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降低。
五、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泽州县公安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0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5.2万元,增长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692.92万元, 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电脑45台家具类17张、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用品327箱、空调机1台、终端设备1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泽州县公安局共有车辆85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部予以公开,公开项目共2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843.74万元。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