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晋城市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信息来源:泽州县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泽州县司法局委托中标的晋城市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在全县范围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64名,其中:泽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2 名,泽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0名,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32名(每镇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3. 县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大专(含继续教育)以上学历,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 年龄在28周岁以上64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报名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必须是在镇常年居住或者本镇人民政府的退休工作人员;

6.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并优先聘用

①具有法律专业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②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③具有镇、村(居)基层调解经验的;

④政法系统退休的工作人员。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②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和法律从业人员;

③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

三、招录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信息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ezhou.gov.cn) 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37.3℃)的方可报名。报名时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名时间:2021 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晋城市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晋城市凤台西街1690号,(富丽莱大酒店西20米,万苑居委大院南2楼)。

联系人:李先生13935692263 

联系电话:0356-3012566

初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休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并提交《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网上A4纸型自行下载)及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不含报名表照片);

(3)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有三年以上调解工作或政法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考试

应试者在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37.3℃)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常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同一岗位实际参加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泽州县司法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若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晋城市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泽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泽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分别管理使用由晋城市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派遣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对其分别管理使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作出考核评价。合同期满,根据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需求,优先选用原来的符合条件的调解员。

(七)待遇

1.泽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无底工资,实行以案定补,调解成功一起案件,并形成规范的案卷,补助300元;经过多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并有案卷,补助50元。

2.各镇矛盾纠纷多元化中心工作站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调解成功并形成规范案卷的,每件补助150元,调解不成功没有补助。

3.为被录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晋城市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泽州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x

                                        晋城市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泽州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泽州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承办

晋ICP备18003907号-1 晋公网安备 14052502000840号 网站标识码:1405250013

建议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 / 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