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全县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301号令)、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治超联办发〔2026〕3号)及《关于做好2026年重点领域货运源头企业增补纳入政府公示监管名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治超联办发〔2026〕4号)的规定,现将全县94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对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源头治超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乡镇范围内非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各治超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泽州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