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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补贴项目定点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信息来源:泽州县政府网      

为切实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康复效果,根据《关于实施2026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补贴项目的定点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泽州县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号召,特别针对精神病患者这一特殊群体,推出服药、住院补贴项目。该项目旨在为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帮助其更好地接受治疗,促进康复。

二、申请条件

申报定点服务机构为泽州县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条件。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应包含精神卫生服务或精神病科。

(二)服务能力。应具备专业的精神卫生医疗团队,包括精神科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拥有完善的精神病患者诊疗、康复和护理设施,能够提供规范、安全、有效的精神病诊疗服务。

(三)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无重大医疗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四)合作意愿。愿意与县残联及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承诺按照项目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申请提交材料

申报定点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机构资质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二)服务能力证明:医护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三)管理水平证明:相关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四)合作意愿声明:提交书面合作意愿声明;(五)其他材料:机构介绍。

注:申请机构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申请时间及认定流程

申请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3月23日。

申请机构应在2026年3月23日18:00前将申请资料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资料装订后报送至泽州县残联康复科,联系人:赵欣,联系电话3033144,逾期不再受理。

认定流程:

(一)申请。由机构自愿提出申请,县残联康复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二)评审。县残联将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开展评审。

(三)公示。县残联将通过评审的机构名单在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确定为定点服务机构。

(四)签订服务协议。县残联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公布。服务协议签订后,县残联在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定点服务机构名单,供有需求的残疾人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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