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统筹考虑,确定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全县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址:晋城市城区西大街269号204室
电话:0356-303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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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名单.docx
泽州县改革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