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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开展“131”投资项目“全代办” 亮点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14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泽州县行政审批局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突出抓好“131”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为我县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目的意义

开展“131”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是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深化“一枚章”改革,打造投资项目“一件事”,助推项目审批效能提速的一项举措。全力做好“131”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项目管家、一支服务团队、一套服务方案、一张审批清单”的“五个一”项目服务制度,精准开展“一对一”全流程代办服务,对于加快项目落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运行机制

“131”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即:对在我县投资建设的项目开展“1名项目管家+3名代办组长+1名代办员”的“全代办”工作新模式。具体职责和操作流程为:

“1名项目管家”即由投资项目股股长担任“项目管家”。在项目立项初期组织评审勘验组、建筑许可1组、建筑许可2组和非建筑许可组组成“全代办”团队,对投资项目进行前期研判,按照“一本制”承诺服务和“豁免办理”等项目极简审批要求,梳理项目审批流程,列出审批事项清单,精准告知手续办理所需的全部材料、审批条件及审批时限,形成“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一流程”。同时,在手续办理过程中,进行全程跟踪、协调推进,做好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名代办组长”即由评审勘验组、建筑许可1组、建筑许可2组3名组长分别担任代办组长。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分段式”接力开展代办服务。评审勘验组代办组长帮助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前期资料准备,完成项目立项、报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一本制”承诺服务等审批事项办理。建筑许可1组代办组长帮助项目单位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报建审批等审批手续办理。对跨层级的项目,与相应行政审批部门联动,协助办理。建筑许可2组代办组长帮助项目单位完成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等审批事项办理。

“1名代办员”即由受理立项的1名工作人员担任代办员。在“全代办”开展前,咨询项目单位是否委托“全代办”。如需“全代办”,应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用地手续,由项目单位签署《“全代办”服务委托书》;在“全代办”过程中,与项目单位、项目管家和代办组长上下协调,左右沟通领航跟踪服务;在“全代办”结束后,帮助项目单位在《“全代办”服务办结单》上签字确认。同时,负责将“全代办”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服务中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全代办”服务无法进行的,中止“全代办”服务:

1、投资项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

3、申请材料内容不真实;

4、项目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批材料,项目管家催促后仍未提交;

5、项目单位未及时缴纳相关规费;

6、项目单位提出暂停委托“全代办”服务;

7、其他确需中止“全代办”服务的情况。

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131”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全力加快项目审批办理速度,全面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切实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着力形成便利顺畅、运转高效的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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