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机动式巡察的统一部署,2021年8月至10月,县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泽州县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情况反馈会,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15个已经整改完毕,1个正在积极推进。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10方面16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已完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供电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等单位虽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但是措施不够有力,未能及时跟进抓好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配合县考核办印发《乡镇、县直单位和县直属企业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营商环境部分);持续推进常态化督导,要求各单位每月12日前报送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和“互联网+监管”月通报制度,对相关单位每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把通报结果作为各乡镇、各单位年底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乡镇便民中心例会,由各乡镇便民中心主任汇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针对性对其进行指导。
(二)牵头单位组织协调不力,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第一条已完成,第二条尽快整改到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营运车辆超期年检、农机具补贴等事项的办理,办事主体在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来回跑、多头跑的现象依然存在,与“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接到反馈意见后,我们和泽州县教育局保持高频沟通,并以“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教育局出具书面意见。经过持续努力,在为泽州县某校外培训机构办理重新审核登记的过程中,泽州县教育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事前审查环节为该培训机构出具了同意成立的书面意见。
2.营运车辆超期年检、农机补贴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已经在一楼大厅增设交通审批间和农机窗口。目前,正在和交通部门、农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跟进,争取尽快整改到位。
(三)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有待提高(已完成)
县行政审批局在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还有欠缺,有73条办理事项未同步到政务服务网,只能在线下办理。
整改落实情况:政务服务平台属省级平台,市县均无权限。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是国家、省、市、县四级同步了的事项,省级下发的有国家、省“四级四同”目录清单,清单内的事项可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同步。“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内的事项我局已全部同步,未同步的73条事项因不属于清单内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同步。目前我们已与省局进行联系沟通,省局回复目前这些事项还同步不了,我们将持续关注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变动情况,第一时间对清单目录进行同步工作。
(四)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已完成)
未按文件要求出台提供“一站式”审批制度的相关文件和“多评合一”实施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泽州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共梳理“一件事”套餐237项,并全部发布在泽州县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专区,其中“公民个人”37项,“投资项目”42项,“企业运营”158项。申请人可通过泽州县政务服务网选择所要办理的套餐,并提交所需办理套餐的材料,一键完成整个套餐事项的办理。截至目前,我们通过“套餐制”系统受理套餐2167件。
2.我局于2021年12月17日出台了《泽州县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方案(试行)》,并根据方案开展工作。其中泽州县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和晋庙铺、大箕、山河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均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评审。
(五)审管衔接不顺畅(已完成)
监管部门的上级文件精神,审批部门不能及时收到。审批许可的事项不能实现即办即送即收,汇总后通过电子邮箱定期发送监管部门,有的定期发送时间为半年,时间过长,监管工作存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3月审批局挂牌成立与18家划转事项单位签署了审管衔接备忘录,公布了《首批划转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管七项审管衔接配套制度。
2.为切实做好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工作,泽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3日印发《关于依托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做好审管信息双向推送工作的通知》给各相关单位。由各单位联络员依托审批监管互动系统负责审管信息双向推送及接收,审批和监管信息不再通过电子邮箱推送。如因信息推送不及时或信息推送后无人接收等造成的审管信息推送脱节现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应单位承担责任。泽州县行政审批局和各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工作,捋清了审管信息双向推送职责。
(六)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已完成)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出申请时仅需提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等文字材料即可,审批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却增加了到现场查看场地的环节。在办理申请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技术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召开行政审批与交通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决定对全部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申请对象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仅需提供承诺书,在其他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可当场办理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我局现已将办事指南中的技术评估相关资料删除,技术评估报告现由评估机构提供。
(七)“办事难、办事慢”的现象依然存在(已完成)
环评工作中,各个审批环节均未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行。查阅资料发现,行政审批局从2020年6月至今委托评估机构7次,均未严格执行一个工作日出具委托函的规定,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出具评估报告后,行政审批局对32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所用时间有14件超过3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限,最长的达到了62个工作日。
整改落实情况: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我局现已制定了环评接件通知单、委托函、环评审批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现审批时间均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听证、专家评审、技术评估时间)完成。2021年9月份至今,泽州县康红型煤厂民用蜂窝煤加工建设项目等十余个项目的审批时间均在20个工作日内。
(八)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有偏差(已完成)
县行政审批局批复川底镇和村大通公司内混铁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依据的却是另一个项目的环评报告。为了考核加分,向服务对象索要感谢信、锦旗,影响政府形象。
整改落实情况:
1.我局现已对川底镇和村大通公司内混铁炉技术改造项目的环评报告进行修改并装档。今后将以此为戒,认真严谨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2.一是修改考核办法。经2021年9月6日第9次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红旗股室”“优秀股长(主任)”“服务标兵”“党员先锋岗”和“最佳主讲人”季度评选暂行办法》第三部分“红旗股室”评选标准和名额中“锦旗或感谢信”一项的分值进行修改,由原来的2分降为1分;二是加大惩处力度。由督查督办组加强督查,严格杜绝索要锦旗和感谢信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评优资格。
(九)在个别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完成)
2020年9月,县行政审批局邀请三家公司参加泽州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介评估机构询价招标,设置了占总分30%的业绩分条款,其中只有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业绩,其余两家公司均无业绩。2017年3月,县行政审批局在办公用房租赁招标中不认真负责,致使投标单位晋城市味美思酒店在投标资料中将房顶面积计入停车场面积,承诺配套112个车位只能使用不足50个。
整改落实情况:
1.对照2015年6月30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21年7月份,我局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整改。出台了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招标暂行办法》来规范招标工作。待2022年4月份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局签订的合同到期后重新对泽州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介评估机构进行招标。
2.在味美思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可提供2083平方米的免费独立停车场。其中,办公楼前996平方米、办公楼北侧528平方米、办公楼西北角559平方米。入驻后,发现西北角南面的240平方米为办公楼的楼顶,正在维修,不可用作停放汽车;西北角北面的319平方米的中间区域为地下通道的楼顶,只可用作停放摩托车。
我局和味美思公司签订了《关于置换560平方米停车场补充合同》,在皇城药业集团(味美思公司租赁的是皇城药业集团的办公场所,我们租赁的是味美思公司的办公场所)后院免费给我们提供了560平方米的停车场,和办公楼西北角559平方米停车场进行了置换。同时,我局继续使用办公楼西北角北面319平方米的楼顶,用作免费停放摩托车,并安装了4组电动摩托车充电桩。
(十)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已完成)
在环评审批中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不善,没有对出具评估报告时间进行刚性约束,致使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过长。2020年6月以来,环评中介机构评审的33件环评事项中,27件超过30天的法定时限,最长的2件时间达到了155天。如海斯质量部包材检测技改项目2020年4月提交了送审稿,评估机构2020年7月28日才召开专家会对送审稿进行审核;下村镇固废新型建材项目2021年1月提交了送审稿,2021年5月29日才召开专家会对送审稿进行审核。此外,对中介服务库缺乏管理,出现从服务库中随机抽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已停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我局现已制定了环评接件通知单、委托函、环评审批流程等制度,并在委托函中明确要求评估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报告。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现审批时间均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听证、专家评审、技术评估时间)完成。2021年9月份至今,泽州县康红型煤厂民用蜂窝煤加工建设项目等十余个项目的审批时间均在20个工作日内。
2.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介机构管理,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功能,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2021年8月24日,市审批局对原晋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发布了《关于启用“晋城市中介超市”的通知》,要求各县中介服务网停止使用,全市所有中介服务工作在“晋城市中介超市”网开展,市级统一管理。
中介超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2021年8月份实施以来,项目单位已抽取24次,我们严格按照《晋城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办法(暂行)》、《晋城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开展中介超市抽取工作,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巡察整改,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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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